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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查四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包含冷漠群众等
投稿单位:未知  编辑:市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5-10-19 16:34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漠群众、办事不公、贪腐谋私等突出问题。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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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什么
 
    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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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排查
 
    《通知》要求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今年10月至12月,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要在组织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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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完咋办
 
    《通知》要求,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编辑:市委政法委  投稿单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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