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组织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七)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八)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漯河市公安局电话:0395-3134317
邮编:4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