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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检察院:“四个创新”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09:25

         为全面夯实群众基础,树立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召陵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创新设计活动,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创新活动理念,以思想引领活动。为避免活动盲目跟风开展,要求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传统道德相结合,以传统文化教育为切入点,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将道德教育融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将“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贯穿于司法各项工作实践中;三是实现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文化相结合,强调在文化理念、载体建设、品牌设置等关键环节上与群众路线高度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建设在群众教育活动中的价值引领功能。

    二、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一是以“道德讲坛”为学习载体,要求院党组领导及支部委员每人每星期登台讲课一次,通过领导带头学习的方式增强学习的重视度及力度;二是在学习评比中推行争先创优,通过课件制作,知识竞答、演讲比赛等方式调动干警学习讨论的积极性,使学习内容入脑如心;三是制作手机简报,向检察干警以手机短信形式每日更新发送群众教育活动的实时动态、观点讨论等,扩展学习渠道及覆盖面,提升学习成效;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向烈士墓献花、重温入党誓词、广西党员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干警学习革命先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优良作风,让党员干警思想真正在活动中得以升华。

    三、创新实践方式,自觉转变亲民路线。一是推行公车改革,为干警配备公务自行车出行办公,规定在县城5公里内应使用公务自行车开展公务,一改“车上转一转、隔窗望一望”的官架子作风,引导干警们在开展实践活动中走“绿色”群众路线,以此拉近群众关系,塑造亲民形象;二是建立检察义工服务站点,以院党组成员为首分组带领党员干警对接各服务站点,每个站点结合当地实际需要,深入乡镇等开展义工服务活动;三是在接访过程中向群众发放“检民联系卡”,通过挂名、亮号的形式公布党员干警联系方式,确保群众在遇到困难时能够第一时间投诉有门、咨询有果、求助有路。

    四、创新监督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是通过该院创建的宣传阵地《清风召陵》,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报刊形式进行总结归纳,向人大、区委等部门通报组织工作开展情况,随时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接受人大常委、区委对组织工作的评议监督;二是利用该院创建的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开门纳谏,主动向前来参观学习的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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