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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 事故 打交警 “酒司机”闹大了!
投稿单位:未知  编辑:长安网  发布日期:2017-09-20 21:11

上周,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称在临颍县台陈镇荒张村发生一起醉驾事故。

 

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经现场勘察发现,事故双方李某和高某所驾驶的车辆因碰撞卡在一起。李某驾驶的豫LWH9**工具车的左前大灯和左前轮撞到高某的摩托车左侧,高某的摩托车后轮在工具车左前轮下边卡着。另外,民警发现事故双方的驾驶人都满身酒气,随即对高某和李某现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经检测,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6.8mg\100ML,且高某右腿残疾,没有驾驶证,属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3.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了解,高某在家吃过饭之后接到女儿电话说:“遇见三个人开着工具车在靶场北边截她两三次”,高某听完之后,立即骑着家中的一辆红色钱江牌两轮摩托车沿着荒张村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靶场南边见到女儿,女儿告诉高某是哪一辆车,随后高某骑着两轮摩托车向前去追,追至台陈镇荒张村委会北边的垃圾池时,高某驾驶摩托车至李某驾驶豫LWH9**工具车的左侧,与李某驾驶的豫LWH9**工具车平行的时候,李某车上随行的两个人与高某发生口角冲突,随后,李某驾驶豫LWH9**工具车向左撞了高某驾驶的摩托车,高某从摩托车的左侧摔了下来,摔进了旁边的沟里,高某与李某车上两人发生争吵,事故当事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随后便报警处理。

当交警在事故现场处理时,高某态度很差,屡屡阻挠交警处置,并对现场交警大打出手,厮打期间,交警的执法仪也遭到损坏,高某对于交警的要求拒不配合,无奈之下,交警只能将高某强制带到临颍县公安局办案基地进行处理。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某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将其带往交警大队途中,高某暴力袭击公安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机李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涉事人员高某与李某已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道理也都懂,但是就是要作死

 

所以这算是喝得越多越能作么

经了解,高某在家吃过饭之后接到女儿电话说:“遇见三个人开着工具车在靶场北边截她两三次”,高某听完之后,立即骑着家中的一辆红色钱江牌两轮摩托车沿着荒张村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靶场南边见到女儿,女儿告诉高某是哪一辆车,随后高某骑着两轮摩托车向前去追,追至台陈镇荒张村委会北边的垃圾池时,高某驾驶摩托车至李某驾驶豫LWH9**工具车的左侧,与李某驾驶的豫LWH9**工具车平行的时候,李某车上随行的两个人与高某发生口角冲突,随后,李某驾驶豫LWH9**工具车向左撞了高某驾驶的摩托车,高某从摩托车的左侧摔了下来,摔进了旁边的沟里,高某与李某车上两人发生争吵,事故当事双方因此事协商未果,随后便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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