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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检察院 立足侦查监督主业 规范
投稿单位:未知  编辑:48-365365  发布日期:2018-06-22 10:15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侦监科在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本辖区内城乡结合部107国道、241省道附近交通肇事案件频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此外,侦查机关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危险驾驶案件中也存在取证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影响案件诉讼进程和法律效果。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侦查机关证据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源汇区检察院侦监科借助6月15日下午全国检察机关惩治网络犯罪业务培训平台的机会,邀请三个公安分局法制室、技术科负责人共同参加培训,并于培训后召开联席会议,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定期对重点区域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关于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判断的规定》侦查取证。

    检察建议发出后,公安部门表示要及时研究,务必整改到位。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履职,有效防范了本辖区内道路安全风险,规范了有关刑事案件侦查取证行为,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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