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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钱惹的祸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9:49

 

    家住某县的李氏兄弟三人,父母早亡,哥仨相依为命,老大拉扯两位年幼的弟弟含辛茹苦艰难的生活着;那年月虽然钱挣的不容易,但日子也算过得下去。转眼间到了该成家的时候了,大哥忙着张罗两位弟弟的婚事,弟弟们也先后成家立业。可作为老大的哥哥把自己的婚事给耽误了 ,但憨厚老实的哥哥并无怨言。只求俩弟弟家和和气气平安幸福。

    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剩余劳动力可以到城里打工,由于两个弟弟各自分家另过,土地又少,作为老大的哥哥虽然已年过半百,可为了两个弟弟生活的更好,到外地打工挣钱,贴补两个弟弟家用;因其没有什么技术,只能靠干些体力活挣点辛苦钱,一年下来除去吃花几乎没有剩余,无奈在他人的介绍下,年过半百的哥哥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到小煤窑下井挖煤。朋友劝他,都六十的人啦,又没有家室,打个零工挣点够自己花就行了,两个弟弟你也帮他们成家立业了,何必还那么辛苦干啥?下煤井多危险呀?哥哥说:“两个弟弟小孩多,花消大,帮帮他们,只要他们两家快快乐乐,危险点有啥?多挣钱就好。”大哥每天加班加点冒着生命危险下井,剩吃减用每月所挣的工资除去自己的必要的开销外,大部分节余寄给两个弟弟。以求弟弟家的生活过得好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二00五年十月的一天晚上,大哥在下井挖煤工作中,由于矿上安全工作不到位,突遭塌方,活活被砸死。辛苦一辈子的大哥就这样一命呜呼,撒手人寰。当得知哥哥遇难后,弟弟两家人悲痛万分,两个弟弟以继承人的身份经过与煤矿主多次协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煤矿一次性给付赔偿金17万元。除去各项开支以及殡葬花去的费用下余15万元,在村长的见证下,兄弟二人各自分得7 .5万元。村长以羡慕的口气说:“大哥临死还给俩弟弟挣那么多钱哩,恁俩可真有福呀!”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弟兄俩理应拿着哥哥以性命换来的金钱各自努力生活着,以慰籍哥哥在天之灵。

    人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哥哥虽然生前或死后给他们留下那么多金钱,和有钱的人相比算不上多,但在偏僻的农村那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每人盖三间二层小楼绰绰有余了。万万没有人想到在哥哥死后还不到一个月的光景,兄弟因赔偿金分配发生纠纷,反目成仇。大弟弟以自己的小儿子过继给大哥为由,赔偿金理应由其子继承,欲将小弟弟告上法庭,双方多次在村里相互撕打漫骂,不堪入耳;经本村村委会和众乡亲三番五次调解未果。本家二伯生气地说:“反正他哥给他们留下的钱,是拾的麦,磨的面,自己蒸的馍,谁也不心痛,让他们打去吧?看看他们怎么对得起他们死去的哥哥?”三里五村闹得沸沸扬扬,议论纷纷。成了当地老百姓茶余饭后笑话。

     在众人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大弟以监护人的身份一纸诉状将小弟告上法庭,双方各自聘请了律师,并搜集了相关证据。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并拌有不雅之词,你一言我一语,谁也说服不了谁,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背靠背多次调解无望。下判后,必然有一方败诉,要提出上诉,另一方要应诉。二审不服,继续申诉,这样无休止的纠缠下去,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伤害了兄弟亲情,何时到头啊!双方所花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每家至少几万元,又何必呢?后悔莫及。

     唉!都是金钱惹的祸呀!



编辑:宋庆党  上稿: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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