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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挑责任守望正义
投稿单位:漯河日报  编辑:长安网  发布日期:2015-11-02 09:42
肩挑责任守望正义
———记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郭慧琦



 
编者按
     在我市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他们用实际行动,成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个人。他们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树立了我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构筑平安和谐漯河释放了正能量。即日起,本报以专栏形式集中宣传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十佳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彰显政法队伍风采、弘扬社会正气。
        ■实习记者薛宏冰通讯员刘乐陈晓辉
     2006年,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25岁的郭慧琦开始了他的检察生涯。九年的时间里,他的足迹遍及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从公诉科到反渎职侵权局侵权侦查处再到控申科。
    无论在哪一个岗位,他都怀揣“自我挑战、自我突破、自我成长”的意念,坚持执法为民,兢兢业业,同事们的称赞和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的称号是对他工作的肯定。
    

 
挑战:站好三尺公诉台
    
    2006年8月郭慧琦进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一年后,他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入该院公诉科工作,在三尺公诉台,他与被告人、辩护人斗智斗勇,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2009年升任公诉科副科长,2010年通过全省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
    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郭慧琦始终把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办理案件的至高追求。他办理了流窜多省作案,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王某等京珠高速公路系列抢劫案;挪用200多户农民存款达290多万元的靳某挪用资金案;王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让郭慧琦积累丰富办案经验的同时,也赢得了被害群众的称赞,更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在他办理的220余起案件中,每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定性准确无误,办案准确率达100%。经历了三尺公诉台的磨炼和不断地学习,郭慧琦也收获了累累硕果,先后获全市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市级青年岗位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突破:反渎骁勇善战
    
    2011年,在全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考试中,郭慧琦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市人民检察院,成为该院反渎职侵权局侵权侦查处的一员。
    新的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初到反渎部门,郭慧琦有点无所适从,但他很快调整心态,制订“向三个学”和“三个用”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针对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他先从理论入手,结合案情,从事实证据、认定的罪名等方面,认真审查勘酌,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正确。
    同时,郭慧琦还为自己增加突破计划———挑战大案、特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但他深知,办案没有捷径,要想出彩,就得出力。
    在办理义马市某局局长赵某滥用职    权案、副局长吴某滥用职权案时,由于案件社会影响力大,涉及人员多,案情持续时间长,加上涉案人员均不在本地,相互间存在案情交叉的情况。但他丝毫不气馁,认真阅卷,分析案情,制作了详细周密的侦查计划、询问提纲,调取了大量外围证据。经过不懈努力,这两起案件均实现了当年立案,当年办结,两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为把案子办成铁案,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工作中,他养成了“较真”的倔脾气,一有案件他的倔脾气就来了,甚至不吃饭不睡觉。
    在办理某县某所所长吴某玩忽职守案、副所长郭某、贾某滥用职权案中,面对调取的6000多本行政执法卷宗,郭慧琦不眠不休和同事们一起,用两周的时间对调取的全部卷宗进行审查录入,对证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余元。为有效固定证据,突破案件,他们又在两周内连续询问了十余名涉案人员,使本案最终得以告破,对吴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将郭某、贾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此外,针对侵权侦查处分包县区院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郭慧琦还协同基层院的干警一起对案件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并主动提出初查建议,共同制订初查方案,研究侦查策略,帮助解决案件    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侵权侦查处工作期间,共协助县区院办理案件9件10人,所办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一系列重大案件的成功侦破也使郭慧琦由一名公诉人迅速转变为一名骁勇善战反渎勇士,入选了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侦查人才库,获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成长:控申为民服务
    
    成长需要不断的磨炼。2015年3月,郭慧琦通过轮岗交流、缺岗竞争进入控申部门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处主要负责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请求,是检察院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的窗口部门。郭慧琦深知责任重大,他以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严谨公正的工作作风投入到日常工作中,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全力做好来访群众的服务员、倾听员。
    无论是面对情绪激动,无端指责的上访人,还是带着疑虑前来反映问题的    群众,他总是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送,一把椅子相让,不管上访人说多久,都耐心倾听,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和上访群众加强情感交流,消除他们的怀疑心理、对立情绪和心中的顾虑,绝不让一个上访群众白跑。很多时候,一次接访可能长达几个小时甚至更久,但他总会耐心的倾听,抓住问题症结所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权利救济和矛盾化解的职能作用,给上访群众解疑释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
    面对群众的信访工作时,郭慧琦始终坚持依法规范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通过耐心释法、说理等方式多措并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化解信访积案十余起,成效明显。
    申诉人李某是我市某村的一名会计,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李某做出有罪判决。
    李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在经过认真的审查后,郭慧琦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判决定罪准确,量刑并无不当之处。但李某仍不理解,多次到检察机关申诉。通过与李某多次面对面的沟通交谈,他发现李某对法律的理解过于狭隘和片面,并且容易情绪激动,往往没说上几句话便大吵大闹起来,更表示出对检察机关的不信任。于是,他转变思路,尝试通过李某妻子做李某的工作,尽管多次遭到拒绝,但他仍不放弃,最终他的真诚打动了李某的妻子。在李某妻子的帮助下,做通了李某的工作,李某表示息诉罢访。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在谈起所取得的成绩时,郭慧琦说:“从事检察工作,肩上扛的是责任,守望的是正义,我应该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我从事的这么多工作,都不是单单靠我一个人的力量能够完成的,是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工作生活在这样的集体我感觉非常幸运,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是我前进的动力,更是我今后奋进的源泉!”人物链接:郭慧琦,男,34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1年在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2009年3月任公诉科副科长。
    2011年6月进入市人民检察院,在反渎职侵权局侵权侦查处工作。2015年3月在控申处工作,任副处长。曾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侦查人才库,荣获全市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市级青年岗位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获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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