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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一线当尖兵
投稿单位:漯河日报  编辑:长安网  发布日期:2015-11-02 09:28
反渎一线当尖兵
———记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侦查科科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栗潇华



 
    与栗潇华相识已有三年时间,时常能收到他传来的稿件,或是检察院创新性举措的消息,抑或是抒发心绪的随笔美文。他的文字如其人,朴实无华,洗练又不乏细腻。原本以为他负责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宣传工作,近日,有机会采访他,才发现误会大了:它不仅是宣传能手,更是一名反渎职侦查尖兵。
    “潇华身兼数职,工作样样优秀,是我们院里的全能型人才,这样的人才,在全市检察系统都很少见!”谈到栗潇华,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王超峰告诉记者。
    栗潇华说:“在其位谋其职,在岗位上,就该踏踏实实地干好工作,做到问心无愧,做到让自己满意,让群众满意。”


 
反渎一线当尖兵
    
    不久前,在郾城区人民检察院见到栗潇华时,他正在调取案件材料,办公桌上堆着厚厚的几沓材料。手边几本法律书籍上,密密麻麻地做着各种标记,因为经常翻阅,书本已有些破损。
    “原来以为你只负责咱们院的宣传工作,没想到你还是名反渎职侦查能手呢!”见到栗潇华时,记者问。
    “谈不上侦查能手,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的就是反渎职工作,最开始做宣传是为了办案需要,没想到后来也成了主业。”面对记者的提问,栗潇华淡淡地说。
    “反渎工作有一定的隐蔽性,你们是如何获得案源的?”“坐着等案源肯定不行,靠群众举报也不行,必须主动出击,微博、微信、街头巷尾……只要留心就能获得意外收获,还有就是查他们的账目。”他不假思索地说,“我刚刚就是在查账,看这些职能部门是否有不作为行为、是否监管到位。”渎职侵权犯罪通常是履行职责时发生的行为,与社会不正之风,违纪行为交织在一起,容易和“工作失误”和“处理不当”混为一谈,表面上“为公”的性质,也为发案单位领导和群众所“同情”,有时候会给办案带来困扰。
    在办案过程中,栗潇华也曾碰到过这样的困扰:经常有涉案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朋友找他打探案情,甚至说情。面对这些情况,栗潇华坚持遵守保密纪律,不徇私情,耐心说服其相信法律的公正。
    2014年年底,郾城区某乡镇的计生管理员王某涉嫌渎职,作为承办检察官的栗潇华参与案件的侦查工作。期间,王某的妻子找到栗潇华,哭诉称丈夫一心为公,
    没有涉嫌渎职,请求对王某进行宽大处理。
    面对王某妻子的眼泪,栗潇华递出一包纸巾,倒上一杯热水,耐心安抚王某妻子。待她情绪稳定后,栗潇华又详细为她讲解了什么是渎职侵权罪及其危害,他还特别告诉王某妻子,只要王某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一定会宽大处理。
    栗潇华的话让王某妻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她表示一定会尽力规劝丈夫,让其自首。最后,在妻子的规劝下,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涉嫌渎职的过程。因为认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建议对王某从轻处罚,后被法院采纳。
    在执行讯问、搜查任务时,栗潇华严肃认真,细致周到,从未出过纰漏,且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运用法律和政策的感召力瓦解其心理防线,为使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作出了积极努力。工作以来他共参与办理各类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0余起,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他所在的反渎职侵权局荣获“全省十大精品案件”、“省优秀反渎局”、“查办危害民生民利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和全省卷宗质量考评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侦查科的宣传能手
    
    “追究他人的责任,并不是我们办案的目的。教育他人,为办案单位查堵漏洞,进一步促进其依法行政才是我们的目    的。”栗潇华说。
    在重视办案过程的同时,他更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通过查办案件帮助单位查找制度上的纰漏,规范行政管理。在办理渎职案件过程中,栗潇华发现,某些单位行政管理不规范,有些人员抓住单位制度上的漏洞,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有些工作人员不懂法,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看到这些情况后,栗潇华试图通过普法宣传的形式,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敬畏法律,从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2010年栗潇华开始将所办理的案件和检察动态等编辑成信息,被多家媒体采用。栗潇华的稿件短小精悍、时效性强。
    通常在活动前,他就先找组织人员了解了活动的流程和内容,对整个活动做到心中有数;活动中,他在积极参与的同时,注意与群众和干警的交流,打好腹稿;活动结束后,他总会坚持第一时间,整理出稿件。他说,今日事今日毕,这些活动你要么不参与,参与了就要投入,在哪个岗位,就要把激情燃烧到哪个岗位,这样才能无愧于心。
    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他不仅积极参与院里组织的活动,而且还撰写了上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多篇心得体会文章,并发表多篇反映院里和干警做法的宣传稿件,在《检    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漯河日报》、正义网、河南平安网等多家主流媒体上发表。
    由于出色的表现,2011年6月他被任命为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宣传科长,2013年4月通过全员竞争上岗,被任命为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侦查科科长,兼任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工作以来发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稿件600余篇,撰写调研文章20余篇,检察信息60余篇。2011年负责检察宣传工作以来,该院连续四年荣获“全国检察先进单位”、“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这是栗潇华的人生追求。不管是办理案件还是从事繁琐的综合工作,他都力求精益求精,做到最好。在办理渎职侵权自侦案件时,加班加点是常事,但他从不抱怨,而是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担任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后,他负责检察宣传、机关党建和上级安排的各项活动工作,虽然工作繁杂,但他从不抱怨,他还和和科室干警认真将各项材料进行归类,做到条理清楚,资料规整,赢得了各级政法部门检查组的好评。工作中,他主持编印该院内部刊物《沙澧检察》9期,检察宣传画册1册,机关党建制度汇编1册,为争创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检察宣传中,他身先士卒,带头写,并鼓励和带动一帮年轻干警也加入到检察宣传队伍中,检察宣传队伍日益壮大,宣传力量得到充实,通过检察宣传也进一步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
    “只有踏实、细心,才能将事情做到极致。”这是栗潇华的为人处世之道。在九年多的检察生涯中,每一步走来,他都是不浮不躁,脚踏实地,不仅履行了作为一个人民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而且成为了同事们的良师益友和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
    人物链接:栗潇华,男,35岁,2006年7月进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侦查科科长、政治处宣传科科长,曾荣获“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市检察院优秀通讯员”、“市优秀志愿者”等称号获“市检察院调研成果三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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