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队伍建设 > 政法之星 >
市直政法系统201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08:55

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拉近政法系统与人民群众间的距离,更好的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年初,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各部门和县区委政法委就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向全市人民做出了“201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现将他们的承若事项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3150052)

市 法 院 系 统

 

一、在三级法院官方网站公布法院地址、交通指南,公开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让打官司的群众能找到法院的门、见到办案的人。

    二、开通省法院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为群众预约立案、案件查询、约见法官、投诉举报提供网上全程服务。

    三、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法官在诉讼活动中要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发言,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与案情有关的观点和意见。

    四、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审、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对材料不全或需要更正的,受理人员应当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应补足的材料,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五、严格审限管理,实行黄牌警告、红牌问责制度,认真清理在卷宗移送、评估鉴定、中止、审限延长、公告等环节存在的隐性超审限现象,着力解决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

    六、推行诉讼资产网上司法拍卖,杜绝暗箱操作,降低拍卖成本,实现拍卖“零佣金”,提高司法拍卖透明度和执行效率。

    七、持续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

    八、针对当事人长期上访、多次发回重审、久押不决等案件,创立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的巡回法庭,到全省各地巡回审判。

    九、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诉讼门槛,及时保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十、巩固和发展“法官村长”、“社区法官主任”制度,让法官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法律咨询,化解各种纠纷。

    十一、推进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吸纳更多的普通群众参与审判活动,增进司法民主。

十二、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司法腐败行为。

 

市 检 察 系 统

 

一、开展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活动。完善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机制,向产业集聚区派驻检察室或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站,专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建立联系人制度,加强与产业集聚区的企业联系;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二、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服务群众网络平台。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重点乡镇检察室建设,深化下访巡访工作,完善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检察门户网站功能,畅通涉检信访渠道,构建集控告申诉、网上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访、网、电”服务群众网络平台。“信”,即开通群众举报“互动线”;“访”,即建立专项举报“联络线”;“网”,即架设网上举报“直通线”;“电”,即开通电话咨询“专用线”。

三、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工作。对排查出的2013年底未息诉的进京赴省涉检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集中时间化解处理,确保按要求化解息诉到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开展四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学校、农村、企业、社区中高发刑事案件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开展“送法进校园、农村、企业、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工作机制,深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工作,探索对失管未成年人的帮教,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向侦查部门移送一批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中的职务犯罪线索,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

、开展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根据高检院、省院工作部署,结合我实际情况,组织全反贪部门开展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查办一批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遏制该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态势,努力为国家挽回税费损失,促进房价调控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在全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并依法进行监督纠正,查处一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此项工作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市 公 安 系 统

 

一、推行车驾管告知服务。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等车驾管业务,通过车管所办事大厅告示栏告知、车管所公众服务网站专栏告知、车管所民警电话告知、邮寄告知等形式,提供告知服务。

二、缩短网吧审批时限。拟于2014年6月底前,将网吧安全审核期限由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加大侵犯财产案件追赃力度。在加大侵犯财产案件侦破力度的基础上,强化追赃意识,用足用好法律政策,提高追赃成效,依法及时发放返还,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四、开设高速公路公安综合服务微平台。通过“漯河高速交警”微信、微博平台,为群众提供漯河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报警电话查询、客车违法举报、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投诉建议及业务咨询等综合服务。

五、简化出入境证件申请手续。将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合一”,统一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照。

六、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国境证件。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七、开辟出入境证件“绿色通道”。为出国吊唁、探望危重病人或者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等有紧急事由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和制作。

八、提供消防业务上门指导服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各单位消防安全需求,消防监督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指导单位制定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帮助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市 司 法 系 统

 

一、实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全程跟踪问效。继续扩大法律援助便民利民范围,把环保侵权、农资质量、土地承包经营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二、实行公证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全市年老、残病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免20%的法定标准费用。

三、建立简易司法鉴定业务快速通道,7个工作日完成委托事项。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儿童维权的司法鉴定业务减少20%的法定标准费用。

四、在市区建设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1-2个,多举措开展普法教育进学校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

五、推广“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组织整合规范专项活动,关口前移做好基层矛盾调处,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2%以上。

六、依托党员志愿者法律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基层走访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公益服务咨询周活动,免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法律。



编辑:管理员  上稿:市委政法委 




编辑:  投稿单位: 
栏目列表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