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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架起官民“连心桥”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8:23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始终把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作为行政案件审理与执行环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化解消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对立纷争上做文章,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真正达到“官了民了,案结事了”的最佳社会效果,使行政审判在“官”与“民”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一是以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为目的,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采取法律讲座、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学习交流,深入分析在实践运用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改善行政执法状况的措施,稳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意识,使行政机关不再怕当被告、怕出庭、怕败诉,有效改善了行政执法效果。   
    二是以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为切入点,支持群众依法维权。由于行政审判“民告官”的特殊性,老百姓普遍存在“不敢告、不会告”的情况,该院从强化宣传下功夫,深入企业、学校、田间地头的方式,把法律送到老百姓身边,提高群众行政诉讼意识,让群众了解、运用行政法,解决“三不”现象,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消除官民对立情绪。对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指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和败诉理由,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对行政机关提起的合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注重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既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又化解矛盾,使当事入口服心服,减少了上访和申诉,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把协调解决官民纠纷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把行政协调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
    五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促进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增进行政行为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减少他们之间的对抗,较好地解决了“民告官”中人民群众心里不平衡的问题,从而促使原被告双方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有效解决争议。


编辑:市委政法委  上稿: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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